为了规范教学管理,建立完善的教学文件和档案,特制定本规定。1.教研室对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要妥善保管,并及时进行分类归档。
2.教研室的教学文件和档案由专人负责整理、分类、登记、归档。
3.对教研室内部的各种教学文件和原始资料(如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、教学日历、课表、教学任务书、教学检查结果、试题、试卷、成绩分析结果、教学事故处罚情况、听课、调课、备课、教研活动记录等)应及时整理存档。
4.教学文件和档案的保存期限:
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——永久性保存
学生考试卷——暂定为五年
其他教学资料——按教务处及基础部要求保存
5.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教学文件和档案。
西安医学院英语系
二○○七年九月